導游證是導游執業的必備證件,有效期為3年。導游需要在導游證有效期屆滿后繼續執業的,應在有效期限屆滿前3個月內,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信息系統向所在地旅游主管部門提出申請。下面將介紹使用導游證換發平臺申請換發導游證的詳細流程:
1. 打開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,并進入導游入口;
2. 登錄后進入“導游基本資料”頁面,在藍字“申請換發導游證”處點擊進入;
3. 按照提示依次完善資料并上傳所需材料;
4. 核對信息無誤后,提交審核;
5. 等待審核通過后,到所掛靠地區的旅游局領取新的導游證。
需要注意的是,申請換發導游證的時間應在導游證到期前三個月內進行,否則將無法正常執業。此外,在換發導游證前需要先申請掛靠導游協會或旅行社,并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信息系統上注冊電子導游證。